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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方式

1、教师、实验员岗位。

(1)初 试

教师岗位初试为试讲考核,实验员岗位初试为实验操作考核。

招聘数与考生数超过1:3的,按招聘数与考生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员;比例不足1:3的,全部进入复试。初试成绩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考生个人的初试成绩当场公布。

初试工作于5月30日前完成,具体初试时间、地点以我校网络公告为准。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于6月1日-3日在青海民族大学门户网站(http://www.qhmu.edu.cn/)统一公布。

(2)复 试

教师岗位复试为试讲(30分钟)及现场答辩(10分钟),总分100分。试讲成绩占复试成绩的70%,现场答辩成绩占复试成绩的30%。复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当场公布。

实验员岗位复试为实验操作,总分100分,复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具体复试时间、地点等事宜以青海民族大学门户网站公告为准。

2、全校行政管理岗位、理工科教辅岗位、辅导员岗位、图书管理员岗位、档案管理员岗位、学报藏文编辑岗位。

(1)笔 试

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占笔试成绩的40%)、写作(占笔试成绩的60%)。笔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50%。笔试时间定于2015年5月20日 下午在我校东序校区(校本部)校门对面的英华楼举行。具体考场安排及时间地点要求等以我校网络公告为准,笔试成绩于笔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青海民族 大学门户网站公布。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 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重点从综合分析能力、知识应用能力、计划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50%。面试时间、地点,以青海民族大学门户网站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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