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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5号)安排,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简称NTCE)面试时间为12月9日-10日。现就青海省NTCE面试报名安排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11月8日—11日17时

2.微信程序上传审核资料时间:11月8日—11日17时

3.网上审核时间:11月8日—11日17时

4.网上缴费截止时间:11月14日24时

5.打印准考证时间:12月4日—9日

6.面试时间:12月9日—10日(具体面试科目的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7.面试结果发布时间:2024年1月10日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具有青海省户籍。

2.青海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3.已在我省办理居住证的外省户籍人员(有效期内,不含暂住证、居住证办理证明等其他资料)。

4.驻我省现役部队和现役武警官兵。

(二)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报考条件,各科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方可报名参加面试。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条件不符的考生无法完成相关操作。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三年级及以上,专科三年级、专升本(专插本、专转本)一年级及以上,3+2毕业学年的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6.参加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藏语文学科考试的考生范围为:(1)本省普通高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专业三年级及以上本专科在校学生或在读研究生。(2)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本专科、研究生学历,且具有本省户籍或居住证的考生。

7.驻我省现役部队和现役武警官兵,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证明格式依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但应明示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号、部队证件号和属于驻我省现役部队或现役武警官兵等信息。

8.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20〕1号)精神,自2020年起,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具体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9.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注意事项: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流程

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报名所需条件及相关文件规定,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报名和缴费工作,过期无法办理。考生须提供真实有效、准确无误的报名信息,因提供虚假报名信息至无法参加考试,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第一步:注册报名。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笔试报名成功的考生使用原账户即可,其他考生须重新注册面试账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后(http://ntce.neea.edu.cn),在“考生服务”栏中点击“报名系统”,选择“青海”后点击“点击登录”,进入账户界面后,准确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完成注册。注册成功后进入页面,报考面试类别及科目等信息并提交。

注意事项:报名系统内须提交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白色背景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照片应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第二步:提交资料。报名系统中注册报名结束后,按附件1《青海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线上报名审核程序操作指南》,扫描微信小程序二维码,注册并登录微信小程序,拍照上传审核所需证件及证明资料。

第三步:及时关注审核状态。审核期间,须随时登录报名系统和微信小程序查看个人审核状态,审核时间截止前,仍处于“待审核”状态的考生应及时与审核点联系询问原因,避免错过审核时间。常见问题详见附件1。

第四步:完成缴费。通过审核的考生在缴费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完成网上缴费,完成后网页显示“完成报名”即为报名成功。逾期不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不再补办。

特别提醒:考生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由考生自己负责。一经审核通过,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根据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青发改价格函〔2018〕513号)文件规定,按照面试300元/人.次缴纳报名考试费。

四、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

五、成绩查询及合格证明

考生可于2024年1月10日起通过报名网站查询面试结果。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系统密码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获取密码。截止面试结束前,切勿更换手机号码。

3.报名系统操作(仅限报名网站的报名操作。微信小程序的具体操作请咨询以下各审核点)及短信相关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010-82345677。

(二)咨询电话

审核咨询电话:

青海大学审核点:0971-5315595

青海师范大学审核点:0971-6312533

青海民族大学审核点:0971-8802040

投诉监督电话:

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0971-4123123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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