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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各市、区教师编制最新考试报名公告点击编制备考专题查看。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经班玛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21年班玛县面向全省招聘编外临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制定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招聘范围

根据班玛县学前教师紧缺实际,计划面向全省招聘村级幼儿园临聘教师10名,小学教师20名(小学附设学前班)。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全日制高等院校师范类相关专业的应往届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大专)。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分配;

3.必须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学前教育资格证;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以上。

4.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方式、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考试聘用的方式,按照网上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1年5月29日-2021年6月5日18时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5月29日至6月5,将所有报名材料以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454626011@qq.com 、65645001@qq.com。(报名材料:1.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3.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4.学前教育资格或小学教师资格证(全科、语文、数学、英语);5.普通话等级证书)。

2.现场报名时间:5月29日-2021年6月5日18时。现场报名地点: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28号和颐至格酒店423房间联系人:南老师:18797344443;王老师:13997453102

3.网上报名资料现场审核时间为:6月3日至6月5日。通过网上报名考生必须于6月3日至6月5日到现场报名地点审核报名资料,未按时进行现场审核者取消资格。

(三)现场报名及初审需提交材料清单

1.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含临时身份证原件);

3.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

4.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学前教育资格证(原件);

5.普通话证书(原件);

6.近期免冠照(小二寸蓝底照3张)。

7.报名费200元。

(四)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视情决定是否取消或调整招聘岗位计划,相关情况将在青海省班玛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若取消或调整招聘岗位的,允许考生进行报考岗位调剂;若保留招聘计划的,正常进行考核。

(五)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六)笔试时间:2021年6月6日(地点另行通知)

(七)面试时间:2021年6月13日(地点另行通知)

四、工资待遇

此次聘用人员月工资为4000元(月工资中不含五险,其中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由个人自行上缴,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由县财政统筹代缴),聘用人员工资从上海援建人才培养项目资金中支付,实行一年一签合同制聘用,直至上海援建人才培养项目结束,聘用自行终止。

五、考试规则和流程

本次报考各学科的人员将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权重值为70%,面试权重值为30%。笔试侧重考察报考者在学科领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侧重考察报考者的学科教学水平。

1.考前5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2.进入面试考场前进行身份确认。发现替考当场取消面试资格;

3.考前35分钟抽签获取面试教学课目和教科书,到指定场所做30分钟教学准备(制定约20分钟教学方案),完成后进入考场接受面试。

六、体检、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进行;由考生自行在任意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需要递补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员报班玛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将审定通过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核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或放弃空出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聘用。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适用班玛县定岗、定责、定量等考核管理办法加强日常管理。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4个月(试用期内不得参加事业及公务员招聘考试),试用期满后,如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的,必须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辞职,经同意后方可参加其他岗位考试。

七、相关要求

(一)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调整或延迟的,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予以关注。

(二)考生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管理,每日早晚两次测量体温,最大限度减少非必要外出。确需外出的,落实好不聚集、不聚餐,勤洗手,佩戴口罩等自我防护措施。遇有体温异常或其他身体不适症状,应及时就医。防止因为其他原因造成体温过高而不能参加考试的情况出现。

2.考生报名时须详细填写14天内旅居史、接触史,并作出真实性承诺;虚假填报、故意隐瞒的,一经发现,应承担相应责任。

3.考生参加考试,须携带纸质版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派出所开具带照片并盖有公章的户籍证明)、疫情防控承诺书。

4.考生进入考场前,均须接受体温检测,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者,方可入场。考生请提前自备2只一次性医用口罩,考核期间须全程佩戴。

5.请应聘者随时关注班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的相关疫情防控公告信息,如遇疫情风险等级变化,要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按照要求顺利参加考核及面试工作。对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事项,由班玛县编外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班玛县人社局  0975-8322386

班玛县教育局  0975-8322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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